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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商品退換貨服務:

商品退換貨服務,自顧客簽收商品日(快遞簽收日期)七天內,如欲商品有任何狀況與疑慮,可以透過表單填寫,行使退換商品。
(七日鑑賞期是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在簽收商品後起算七日)


1.為方便處理與瞭解商品問題,會員可於收到商品七日內,透過退換貨表單的方式填寫回報,方房會於營業時間回覆受理。

2.商品退換貨服務可於收到的七天內,填寫表單,並寄回表單內附上的地址,進行退換貨,退換貨以每張訂單一次為限,逾期不接受受理。

3.退款時間會於提出申請,並經由方房家居確認退貨商品及退款資訊後,於十四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完成退款手續,如遇上退貨商品異常則可能會有超出十四個工作天的情況,敬請知悉。

4.如遇商品購買後,想更換商品,需等待商品按正常流程出貨,收到商品後請會員寄回指定地點。方房會視商品庫存狀況予以更換,無法為了更換商品而做預先保留動作,敬請見諒。

5.在商品退換貨時,須保留收到商品的原始狀況(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的文件、贈品等),若退回時是以使用或為保留原始狀態的情況,可能會導致會員喪失退換的權利。

6.如遇上商品瑕疵的狀況,方房家居會負擔運送費用,會員需透過指定的運送方式,透過代碼來寄送商品;如是因個人因素想退換貨,則需會員自行負責運送費用。

7.在換貨之時,如欲商品售完的狀態,會以退款方式處理。

8.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準用原則,個人貼身用品類之商品恕無法提供退換貨,敬請見諒。

9.以上退換貨相關規定僅限台灣地區,非台灣地區暫時無法提供退換服務,敬請見諒。

10.非本官方網站售出之商品,一概不負退換貨之責任。

11.多次取消訂單及退貨,將視影響其他顧客購買權益,網站將會暫停您的購買帳戶權限,無法再次使用相同姓名、電話、電郵註冊及認證,為確保自身權益請務必選購前再三確認商品項目。